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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
关于全市法院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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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18-08-10 17:08:42 打印 字号: | |

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

关于全市法院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实施方案
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普法办关于“七五”普法的总体部署,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。根据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“七五”普法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 
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 

   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第六次藏工作座谈会精神,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,始终把反对分裂、维护祖国统一、维护社会稳放在法制宣传教育的核心位置,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相结合、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、与法治实践结合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深入推进依法治理,努力促进拉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,为全面建设小康拉萨、平安拉萨、和谐拉萨、生态拉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 

    二、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

    在总体上要实现“三个进一步、三个不断”的目标,即:通过组织实施“七·五”普法规划,进一步向全体公民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,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;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,不断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文化氛围;进一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,不断夯实依法治市的实践基础,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拉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: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;以人为本,服务群众;分类指导,注重实效;责权一致,任务明确;学用结合,普治并举;与时俱进,改革创新。

    三、主要任务

   (一)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。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,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、基本经济制度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,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,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,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、公民意识、爱国意识、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,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,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,形成崇尚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,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,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,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。着力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,大力宣传民族自治的基本原则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、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、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等,在全市形成学习、遵守、执族区域自治法的浓厚氛围,树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繁荣发展的观念,巩固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会主义民族关系。

(二)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自治区、拉萨市的地方性法规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、经济基本和基本特征;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、民商、行政法济法、社会法、刑法、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以及拉萨市的地方性政策法规,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,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范、引导、保障作用。

(三)围绕“小康拉萨”建设,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。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、改放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、财政、税收、金融、投资等法促进拉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;学习宣传农牧区基本经、土地管理制度、支持保护制度、农牧区金融制度,轻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牧区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律法规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;学习宣传有关招资、对外贸易、旅游发展等法律法规,构建对外开放是局,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;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、教育事业发展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、实施人才强略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推动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;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。

(四)围绕“平安拉萨”建设,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。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、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,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;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、道路交通安全、安全生产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;学习宣传社会管理、维权、信访、投诉、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化解矛盾纠纷;学习宣传新闻出版、广播影视、文化文艺、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。加强刑事、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,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、司法教育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(五)围绕“和谐拉萨”建设,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。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;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、社会保障、医疗卫生、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促井拉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;学习宣传促进就业、劳动合同、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,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;学习宣专房屋拆迁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、草场承包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、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;学习宣传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安全、抗灾救灾、公共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;学习宣传维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规、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。

   (六)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。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,加强公务员法、行政监察法、审计法和廉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,坚持反腐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职业道教育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,充分发挥廉政教基地的警示教育作用,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倡廉意识,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。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,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。坚持廉政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,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
(七)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。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,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。通过法制宣传教育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、崇尚法律、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。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,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,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。

(八)继续深化“法律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、进寺庙”主题活动。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,深化“法律进机关”活动,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。立足促进农牧区乡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,深化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,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,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,深化“法律进社区”活动,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。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,深化“法律进学校”活动,促进青少年健倡康成长。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深化“法律进企业”活首德动,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。立足促进文育法治化管理,深化“法律进单位”活动,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。立足西藏社会和谐稳定,深化“法律进寺庙”活动,做好新形势下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。

(九)深入推进依法治理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,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。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,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,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

    实施步骤

    2016年开始实施,到2020年结束,分为三个阶段:

    宣传发动阶段:2016年下半年。全市两级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“七·五”普法规划,同时做好宣传、发动工作。

组织实施阶段:2016年底至2020年上半年。依据规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年度计划,认真实施,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。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表彰。

检查验收阶段:2020年下半年。对规划实施情况进面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。

    五、工作机制

   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,把法制宣传工作与审判中心工作同部署、同考核、同奖惩,在研究和部法院重大工作的同时,积极谋划开展宣传工作的思路。要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、分管院长重点抓、领导班子一起抓的工格局。两级法院要结合各自实际,制定宣传工作计划,并纳每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事项。

市中院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宣传工作的规划、管理和组织;宣传材料的登记、整理、分析和报送;与市委宣传部、新闻媒体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联系、协调与接待;对各县(区)法院宣传工作的督足、指导。

    各县区(区)法院、中院各部门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2名宣传联络员,负责本院、本部门宣传工作,具体负传工作的联系、协调及材料报送。宣传联络员因休假、出情况外出时,必须另行指定接替工作的人员并及时报中院宣办,确保工作的连续性。

    中院机关党委及各县(区)法院、中院各部门要设立宣传作台账,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记录,中院机关党委对全市法院宣工作情况定期通报。

    全市两级法院要为宣传工作提供各种有利条件,让从事传工作的同志阅读有关文件,参加有关重要会议,全面了解院工作部署及其进展情况。每年要拨出专项宣传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,并在车辆、通讯、宣传器材等物质装备上优先予以保证。

来源:政治部
责任编辑:政治部